大队开展“三外”机构运行监督与事务公开专项检查
发布日期:2026-08-24 15:15:35 点击次数:
为落实局《三外机构运行监督与事务公开管理办法(试行)》文件精神,强化野外、省外、境外经营机构(以下简称“三外”机构)监管,防范经营风险,近日,副队长黄小荣带队,组织规划审计科及队属公司负责人,深入志诚公司杭州、武汉分公司及核鹰公司贵港、南宁分院开展实地监督检查。
检查组坚持问题导向,聚焦制度执行与“三重一大”决策,对招标采购、合同履约、资金支付、物资管理、劳务分包及廉洁风险防控等关键环节进行全面“体检”。

检查组在志诚公司杭州分公司开展财务与合同履约核查
检查通过查阅台账、会议记录、现场盘点、个别谈话等方式开展,针对发现的薄弱环节,检查组现场提出整改意见,要求各机构负责人履行“第一责任人”职责,建立整改台账,限期整改到位。同时强调,要将事务公开作为规范权力运行的抓手,保障职工知情权、参与权和监督权,营造阳光透明的干事氛围。
检查组与核鹰公司贵港分院负责人进行现场反馈交流
此次检查是推动大队“三外”机构配套制度落地,检验多层级监督体系成效的重要举措。下一步,大队将强化问题整改“回头看”,健全管理机制,确保监督闭环,有力监督护航“三外”机构健康合规发展。
(罗英/文 骆龙 刘婷/图)